【品牌家纺网讯】罗莱家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了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032000452),发证时间为2010年12月13日。有效期为三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三年内(即2010年、2011年、2012年)享受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本公司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正办理后续备案和减税手续。
公司于2011年4月6日公告的《2010年年度报告》按所得税税率为25%计算的(母公司)净利润为223,875,843.50元。现按所得税税率为15%计算的净利润为254,454,851.68元,净利润增加30,579,008.18元,同时增加合并报表净利润 30,579,008.18元,实际增加数以税务部门进行的2010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结论为准,公司近期将按新的所得税率对2010年度报告进行更正。
特此公告!
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