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梦洁家纺”)的独立董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我们通过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过商议,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我们通过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经过商议,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0,78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及6,0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10,78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及6,0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清华 杨东辉
王苏生 陈晓红
201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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