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获悉,恒源祥于2月5日从常熟法院撤销了此前对被告兴业龙方面的起诉,而兴业龙则明确表示对恒源祥的索赔将继续。律师分析认为恒源祥或将失去“羊”图形商标。
“恒源祥!羊羊羊!”2008年春节期间,恒源祥曾以十二生肖广告大出风头,如今这句台词背后的“羊头”商标或将旁落??2009年11月,“羊头”图案注册商标所有人常熟商人于文清在北京起诉恒源祥商标侵权,索赔额高达1000万元。恒源祥集团不甘示弱,一个月后就在常熟人民法院起诉于文清侵犯其“羊头”图案的著作权,索赔50万元。
曾遭天价索赔
2009年11月,恒源祥集团突然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和一份起诉书副本,起诉书上的原告是一名常熟商人,名叫于文清。他在起诉书中称,自己是“羊头”图案商标的合法持有人,2008年8月份开始,他发现恒源祥集团出产的T恤、衬衣等服装上印有该“羊头”图案商标,而恒源祥集团并未征得他的同意,恒源祥侵犯其商标使用权,于文清提出的索赔金额高达1000万元。
恒源祥遭遇千万商标侵权索赔的消息一出,立刻引起了各方的关注。恒源祥集团马上采取了行动,一个月后,他们在常熟人民法院对于文清提起了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恒源祥在起诉书中称,该“羊头”商标图形早在1997年就由恒源祥完成,并于2002年11月进行了版权登记。因此,于文清属于恶意窃取恒源祥的作品进行商标注册,侵犯了著作权,恒源祥向于文清索赔4000元,并要求赔礼道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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